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表时间: 2025-05-12 10:52:20

一、专业领域简介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是综合应用工程、生物、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原理与技术,涵盖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工程、管理工程、计算机工程等众多学科,重点研究开发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工程理论、技术、装备和设施,提供与农业生物系统相关工程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利用工程措施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与农(水)产品的生产率,促进农业生产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本领域将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的理论和技术问题与机械设计、制造工程、食品工程、计算机测控、系统工程等技术业紧密结合,进行农(水)产品的加工装备与配套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升农(水)产品加工的技术水平与产品的质量,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需求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培养目标  

面向本专业前沿及重大需求,所培养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开拓进取、锐意改革的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应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应是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和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具体要求是:

1、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的进展、动向和发展趋势,具有承担专业工作的能力,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译能力。

3、具有健康体魄、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人文情怀。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1、农(水)产品加工装备设计与制造

重点研究农(水)产品机械化加工理论与技术、农(水)加工装备创新设计理论与方法、农(水)加工装备性能评估与优化设计、农(水)加工装备计算机辅助设计、农(水)加工工业机器人、农(水)产品自动生产线设备设计与制造等。

2、农(水)产品加工过程检测技术

以提升农(水)加工装备自动化和智能化为目的,研究农(水)产品加工过程机器视觉检测技术,农(水)产品物性和理化检测技术,农(水)产品味觉、嗅觉检测技术,农(水)产品加工过程在线检测与评估技术,农(水)产品加工质量检测仪器研制等。

3、农(水)产品加工过程信息化与装备集成

研究农(水)产品加工过程产品质量与状态在线监控技术,农(水)产品生产工艺数据库与专家系统开发技术,农(水)产品自动生产线及配套工艺设备故障诊断技术,农(水)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和信息溯源技术,实现在线检测、质量溯源、机液电一体化控制等功能的农(水)产品加工装备创制与集成。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可在基本学习年限基础上延长1年(不含休学年限)。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5年。

五、学分要求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总学分要求不低于28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训练环节,其中课程学习至少22学分,实践训练6学分。

六、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见附表。

七、实践环节

全日制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依托本领域所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和本领域学位授予要求制定的实践训练大纲,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定性定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实践训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实践环节要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量不少于1年。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和学校有关要求执行。

1、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应围绕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查阅相关文献,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写出开题报告,并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环节。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期末(12月)之前完成,由专业领域组织开题报告会并进行整体把关,保证学位论文选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有指导教师(团队)纵、横向课题支撑,或来源于企业实际项目。

2、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在第四学期期末(7月)之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开题报告通过后的6~8个月内完成。由专业领域组织中期报告会对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把关。

3、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导师应定期了解进展情况,给予必要的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达到本专业领域制定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资料可靠、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学位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相当的工作量,应反映作者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专业工作的能力。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答辩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用于学位申请的科研成果应服务于企业需求,或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需求。